如何理解和把握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三十一條關于“先處后移”的規定?
黨員依法受到行政處罰后如何追究其黨紀責任?
黨員被給予政務處分后如何追究其黨紀責任?
黨員依法被任免機關、單位給予處分后如何追究其黨紀責任?
黨員依法受到政務處分和任免機關、單位給予的處分之外的其他處分,如何追究其黨紀責任?
黨員依法受到刑事責任追究的可否給予組織處理
預備黨員違犯黨紀的如何追究黨紀責任?
(編輯:陳建國 責編:周勇 終審:劉期勝)
如何理解和把握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三十一條關于“先處后移”的規定?
黨員依法受到行政處罰后如何追究其黨紀責任?
黨員被給予政務處分后如何追究其黨紀責任?
黨員依法被任免機關、單位給予處分后如何追究其黨紀責任?
黨員依法受到政務處分和任免機關、單位給予的處分之外的其他處分,如何追究其黨紀責任?
黨員依法受到刑事責任追究的可否給予組織處理
預備黨員違犯黨紀的如何追究黨紀責任?